共建美好城市!致略阳沿街商户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略阳发布 2023-06-08 11:44:32

致沿街商户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商户朋友: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略阳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随着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广大市民对城市市容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我县经济结构由工业向旅游业转变,产业发展转型,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名片显得尤其重要。而当前中心城区还突出存在占道经营、伸店经营、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广告设置无序等不良现象,直接影响了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破坏了外地游客对略阳的整体印象。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创建干净、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商户朋友自觉遵守以下城市管理规定

1.遵守经营秩序,不倚门、店外经营。要实行店内经营,不占道经营,不在店外、走廊、过道内摆放商品、物料及其他设施;流动摊点到指定地点经营,不沿街叫卖、乱摆摊点,烧烤摊点及其它小餐饮不进入小北街经营。

2.遵守卫生秩序,不乱泼、乱倒垃圾。要将垃圾放置在市政部门统一设置的垃圾容器内,以便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小吃店、摊点请自备垃圾容器,不得将店内、店外垃圾随意丢到路面或下水道,自觉维护环境秩序。

3.遵守交通秩序,不乱停、乱放车辆。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到指定存放点,不在人行道上停放汽车。

4.遵守广告设置规定,实行“一店一牌”管理。牌匾设置应申请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符合市容规定,不占道设置落地灯箱,不在店门及橱窗上乱张贴、乱涂写;对破损、缺字、喷涂等有碍市容及安全的门头牌匾进行修缮或拆除。

5.全面落实 “门前四包”责任,单位、商户做到责任区域内地面卫生干净整洁,门前秩序井然有序,做好门前绿化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及监管。

6.不以任何理由进行沿街乱搭乱建。不在门店外乱堆乱放杂物,乱拉乱挂晾晒物品。不在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内私搭乱建临时板房、顶棚、雨棚、遮阳棚等。

商户朋友们,略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有利于大家事业的更好发展,也是所有市民的殷切期盼。城市是我家,人人爱护它,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净化、美化我们的家园,为促进略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

最后,祝各商户朋友事业兴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