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汉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第73号)

2022-12-10 13:44:43

关于调整汉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第73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区专家组会商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0日起,将汉台区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1.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东大街109号。

2.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建国社区14组搬迁安置楼2单元。

3.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前进路供电局家属院2号楼2单元。

调整后,汉台区共有高风险区9个,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阮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