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第72号)

2022-12-10 13:15:46

关于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第72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县区专家组会商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起,对我市部分县区风险地区予以调整,具体为:

一、汉台区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1.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桂花村4组。

二、南郑区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2个)

1.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汉上名居10号楼3单元。

2.南郑区新集镇铁炉村2组。

三、宁强县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1.宁强县燕子砭镇沈家坝村6组44号。

调整后,汉台区共有高风险区12个,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南郑区、宁强县无高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阮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