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第62号)

2022-12-05 11:43:29

关于划定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第62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组会商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对我市部分县区风险地区予以调整。具体为:

一、汉台区新增划定高风险区(3个)

1.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东大街109号。

2.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建国社区14组搬迁安置楼2单元。

3.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前进路供电局家属院2号楼2单元。

二、南郑区新增划定高风险区(2个)

1.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汉上名居10号楼3单元。

2.南郑区新集镇铁炉村2组。

划定后,汉台区共有高风险区11个,南郑区共有高风险区46个,以上县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特此通告。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