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推行村干部“四化管理”提升基层组织力执行力

2019-08-28 16:32:25

本报讯(通讯员 陈健)略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贫困发生率达30.7%。针对村干部脱贫任务繁重、日常监管松软、指标量化虚泛、待遇补贴较低及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该县探索推行“四化”管理模式,促使村干部管理更规范,基层组织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组织和队伍保障。 

“四化”管理模式即:“一个机制”管常态,岗位专职化。县委加强村干部备案管理,核定各村职数配备,参照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推行村干部定权责、定目标、定格次,工作一月一量化、一季一考核,季度一评查的“三定两考一评查”工作机制,明确村干部岗位专职,分类设置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服务群众等基础性指标,并划定不称职5种情形、有错和不作为退出10种情形等刚性约束。各镇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细则,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村干部承诺事项,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其中脱贫攻坚占80%,年初由镇办与村“两委”负责人、村党支部与其他村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人尽其责。今年以来,村干部为群众办实事2961件,承诺事项完成率90%。 

“一把尺子”量到底,管理规范化。推行村干部集中轮训、为民办事代理、请销假、轮流带班坐班及周末值班等制度,规定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其他村干部不少于15天。工作履职一月一量化、一季一考核,日常工作量化积分,村党支部监督评议;季度考核由各镇负责,按照月积分汇总、联村领导核实、党委会议审定和公示公开的程序进行,对一些急难险重工作设置专项考核;县镇分级成立督查评审组,对考核的公平性、透明度进行监督,促使村干部管理口径统一和信息对称。去年以来,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大幅下降,有关信访问题较往年减少15%。 

“一个模式”重激励,补贴绩效化。出台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基本补贴+绩效奖励”分配模式,基本补贴20%按月发放,绩效部分以各镇为单位集中进行再分配,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一次发放。配套建立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县财政每年增加支出1200万元,将村支书、村主任月补贴提高到3000元,一肩挑的达到3500元,村“两委”委员提高到1500元;村文书打破地域限制选聘,月补贴提高到2500元,对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学历的月增加300和500元。面对脱贫攻坚繁重任务,全县没有一名村干部主动提出辞职。村级换届后,村“两委”干部平均年龄43.8岁,高中以上学历101人,吸纳致富能人229人、企管人员29人。 

“一个口径”抓评查,考核差异化。结合“两力两率”测评,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由各镇考核组负责组织召开联村干部、第一书记、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围绕村干部履职尽责、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测评,按照10%的权重纳入考核结果。村干部考核优秀不超过20%,基本称职以下不低于5%,考核为称职的全额发放绩效补贴、不称职的扣除绩效补贴、基本称职的发放80%、优秀的奖励120%,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在评优树模、招考招录中优先推荐。对考核不称职、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责令辞职、依法罢免等方式予以处理。2017年以来,从优秀村干部中推荐考录公务员3人、两代表一委员46人,清理清退28人。


责任编辑:汤新丽